根据《2021年度南京审计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审计研究院(珠海)工作计划》安排,在对珠海市审计系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院归纳共性需求、提炼科学技术问题,拟通过发布若干开放课题的形式,整合校内外研究力量,攻克由审计一线实践需求带来的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一批科研成果。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1、申请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组建研究团队。
3、申报课题必须在《2021年度南京审计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审计研究院(珠海)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方向范围内。
4、申请内容具有明确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研究的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二、经费资助与管理
1、2021 年度拟资审计信息技术研发类项目约 4 项,资助强度不超过 20 万元/项,资助期限为 8 个月,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拟资助审计软科学课题研究类项目约 5 项,资助强度不超过 6 万元/项,资助期限为 8 个月,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
2、课题经费分期拨付,立项时拨付总资助金额的 50%,结题后拨付剩余 50%,经费使用及管理按南京审计大学科研管理办法、及珠海财政相关财务制度报销执行。
三、结项要求
1、课题结题验收按签订合同任务书执行;
2、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追回研究资助经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粤港澳大湾区审计研究院(珠海)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和结项成果进行评审,决定是否予以立项和结项(在结项时仅完成部分任务的将视同于未完成任务);
4、到期未结项的将追回研究资助。
四、申报时间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申请者须提交纸质申报书 2 份至致明楼 118 室,课题指南和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1、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昌健,伍之昂
电子邮件:changj.fang@nau.edu.cn, zawu@nau.edu.cn
电 话: 13913831907, 13913870615
附件 1:2021 年度南京审计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审计研究院(珠 海)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附件 2:南京审计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审计研究院(珠海)开放课 题申请书
粤港澳大湾区审计研究院(珠海) 科研部
2020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