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老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南京审计大学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推进科技强审和审计信息化建设,整合研究团队的力量。根据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以及《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大学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南审党委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苏省审计大数据工程实验室、审计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信息系统审计实验中心)、公共工程审计重点实验室将选聘固定研究人员,选聘工作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一、选聘范围
面向信息工程学院所有在岗、在编教师。固定研究人员分为学术研究人员和技术实践人员两类。
二、基本要求
1.学术研究人员须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实践人员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三年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多篇专业权威期刊论文(SCI/SSCI检索或高质量科技期刊),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发明专利,或正式出版过专著,或有80万以上横向项目经费到账,或开发出审计技术软件系统产品。
3.研究方向符合实验室现有及未来发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4.恪守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5.未来二至三年内,可将主要精力从事研究与开发工作。
三、岗位基本职责
1.完成实验室规定的各项基本任务及考核指标(具体考核指标以各实验室签订的任务书为准)。
2.积极参加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及实验室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
3.积极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争取获得各类高水平科研获奖成果,争取承担省部级重点及以上或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发表专业权威期刊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等。
4.聘期内获聘润泽学者,或成果达到润泽学者水平,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获评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或年均到账横向项目经费30万以上。
5.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实验室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申请人在附件中下载《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申请表》,认真填写后将电子稿于 2020 年10月21日上午 12︰00 前发至邮箱chenlei@nau.edu.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镭,联系方式:58318659。
2.资格审查:由信息工程学院、审计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江苏省审计大数据工程实验室、审计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信息系统审计实验中心)、公共工程审计重点实验室等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申请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双向选择: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研究成果、研究方向、学术背景、潜力等方面进行重点考察,最后确认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学校备案。
4.聘任: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面向全院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签订任务协议书,办理聘任手续。保留其在专业系部的教师身份。
五、有关说明
1.根据学校要求,实验室实行定编定岗制度,原则上每个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在10人左右,兼职人员5-8人左右,参与实验室项目研究的教师不计算在内。
2.实验室对固定研究人员采用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每年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由实验室考核,报学院审批,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再聘任。
3.实验室研究人员主要以科研型为主,润泽学者优先,每年的授课量为学院平均课时的1/3,拥有优先选课权和排课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实验室及其以上课题立项,在申请学校以及以上各类人才荣誉与称号,以研究院名义单列向学校推荐与申报。
4.研究院及实验室将实施动态管理,所有固定研究人员全部编入学院相应的学科专业团队,参与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人员,可以担任学院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
5.未报名参加本次选聘者(含原在审计大数据工程实验室、国家审计大数据中心的教师),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原在审计大数据工程实验室、国家审计大数据中心的教师,按学科专业归属,可以申请编入相关专业系部。
信息工程学院
审计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2020年10月13日